引言: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挑战与机遇
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流动频繁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和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已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22%,流动人口规模达3.76亿人。这一庞大的人口流动带来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归属感缺失、社会矛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对治理效能、公共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表现与成因分析
1.1 基层治理难题的具体表现
当前基层治理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在许多城市社区,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养老资源等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例如,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型社区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但仅有1所小学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导致居民就医、就学极为不便。
第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物业纠纷、邻里矛盾、劳动争议等基层矛盾呈现多发态势。据统计,2022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中,基层矛盾纠纷占比超过70%。这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第三,社区参与度普遍偏低。 在多数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社区自治功能弱化。一项针对全国100个社区的调查显示,仅有23.1%的居民表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超过60%的居民对社区事务漠不关心。
第四,治理资源碎片化严重。 基层治理涉及多个部门,但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现象严重,导致治理资源难以整合,治理效能低下。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住建、城管、消防、街道等多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协调,经常出现重复施工、反复扰民的问题。
1.2 基层治理难题的深层成因
基层治理难题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制度性、结构性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 传统科层制治理体系强调垂直管理、部门分工,但缺乏横向协同机制。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导致跨部门、跨层级的治理事务难以有效协调。
从资源层面看, 基层政府普遍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困境。街道、社区承担着大量管理服务职责,但相应的财权、人事权等资源调配能力有限,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
从技术层面看, 数字化治理能力不足,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各部门信息系统互不联通,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从社会层面看, 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公众参与渠道不畅,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二、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价值
2.1 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Collaborative Governance)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通过对话、协商、合作等方式,共同解决公共问题。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
第一,治理主体多元化。 承认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都应成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第二,治理过程互动化。 强调各主体之间不是简单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的对话、协商与合作关系。
第三,治理目标共识化。 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形成共同的治理目标和行动方案。
第四,治理方式法治化。 所有治理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治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2 实践价值: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首先,能够有效整合治理资源。 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可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形成治理合力。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通过”社区共治平台”,整合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社区的停车难、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其次,能够提升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多元主体特别是社会组织和公众更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能够提供更精准的需求信息和解决方案。例如,深圳市南山区通过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区治理,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大大提升了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再次,能够增强治理的合法性和认同感。 公众参与治理过程,能够增强对治理结果的认同感,减少政策执行阻力。例如,杭州市下城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居民议事会”等形式让居民全程参与决策,改造方案获得95%以上居民支持,实施过程非常顺利。
最后,能够培育社会资本和社区认同。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动员和社会资本积累的过程,有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归属感。
3.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
3.1 政府主导型协同模式
政府主导型协同模式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治理合力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需要强 …
3.2 社会协同型模式
社会协同型模式是指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导其参与基层治理的模式。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专业性强、需要持续服务的领域。
典型案例:成都市”社区营造”模式
成都市从2012年开始探索”社区营造”模式,通过培育社区自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发动居民参与,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具体做法包括:
- 资金支持: 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社区营造专项基金,支持社区微项目。
- 专业赋能: 引入专业社工机构为社区自组织提供能力建设。
- 平台搭建: 建立社区营造支持中心,提供信息交流、资源对接服务。
截至2022年底,成都市已培育社区自组织超过1.2万个,成功实施社区营造项目5000多个,有效解决了社区环境、邻里关系、特殊群体服务等各类问题。
3.3 市场参与型模式
市场参与型模式是指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发挥企业作用,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模式。
典型案例:北京市”养老驿站”模式
北京市面对严峻的养老压力,创新推出”养老驿站”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方式,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做法是:
- 政府提供场地和基础设备: 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建设养老驿站。
- 企业专业化运营:** 引入专业养老服务企业负责日常运营。
- 社会力量参与: 志愿者、慈善组织等提供补充服务。
这种模式既减轻了政府负担,又提升了服务质量,实现了多方共赢。截至2023年,北京市已建成养老驿站超过1000家,服务覆盖所有社区。
3.4 科技赋能型协同模式
科技赋能型协同模式是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效率的模式。
典型案例:杭州市”城市大脑”建设
杭州市”城市大脑”是科技赋能协同治理的典范。通过整合交通、公安、城管、医疗等各部门数据,构建统一的智慧治理平台,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
在交通治理方面,”城市大脑”实时分析交通流量,自动调整信号灯配时,使高峰时段通行效率提升15%以上。在疫情防控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追踪密接人员,大大提高了防控效率。在民生服务方面,整合各部门服务入口,实现”一网通办”,群众办事平均减少跑腿3次以上。
四、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对策建议
4.1 完善制度设计,构建协同治理框架
第一,明确各主体权责边界。 制定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各方在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避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第二,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确保协同治理有章可循。
第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对积极参与协同治理的社会组织、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资金补贴、荣誉表彰等激励;对不配合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4.2 培育社会组织,提升协同能力
第一,降低准入门槛。 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放宽资金、人员等条件限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成立组织参与治理。
第二,加强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交流、项目支持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公信力。
第三,拓宽参与渠道。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合作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稳定的参与渠道和资金保障。
4.3 创新参与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第一,搭建多样化参与平台。 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建立居民议事会、社区论坛、网络问政平台等多种参与平台,让公众有更多表达意见的机会。
第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 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中,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3. 提升公众参与能力。 通过社区教育、公众参与培训等方式,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4.4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协同效能
第一,打破数据壁垒。 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为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开发协同应用。 开发跨部门协同办公、联合执法、应急指挥等应用系统,提升协同效率。
第三,保障数据安全。 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和公共数据安全。
4.5 加强法治保障,规范协同行为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条例》等专门法规,明确协同治理的法律地位、程序规则、权利义务等。
第二,规范协同程序。 对协同治理的启动、运行、监督、评估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协同治理规范有序。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 廔立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五、未来展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努力。展望未来,我们应当: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 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纳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布局,与基层党建、社区建设、数字政府等工作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情况各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协同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创新。 针对基层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协同方式和治理模式。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价值引领。 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管理”到”治理”、从”单一”到”多元”、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最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结语
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既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新社会治理亟需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引言: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挑战与机遇
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流动频繁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和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已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22%,流动人口规模达3.76亿人。这一庞大的人口流动带来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归属感缺失、社会矛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对治理效能、公共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表现与成因分析
1.1 基层治理难题的具体表现
当前基层治理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在许多城市社区,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养老资源等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例如,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型社区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但仅有1所小学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导致居民就医、就学极为不便。
第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物业纠纷、邻里矛盾、劳动争议等基层矛盾呈现多发态势。据统计,2022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中,基层矛盾纠纷占比超过70%。这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第三,社区参与度普遍偏低。 在多数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社区自治功能弱化。一项针对全国100个社区的调查显示,仅有23.1%的居民表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超过60%的居民对社区事务漠不关心。
第四,治理资源碎片化严重。 基层治理涉及多个部门,但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现象严重,导致治理资源难以整合,治理效能低下。例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住建、城管、消防、街道等多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协调,经常出现重复施工、反复扰民的问题。
1.2 基层治理难题的深层成因
基层治理难题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制度性、结构性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 传统科层制治理体系强调垂直管理、部门分工,但缺乏横向协同机制。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导致跨部门、跨层级的治理事务难以有效协调。
从资源层面看, 基层政府普遍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困境。街道、社区承担着大量管理服务职责,但相应的财权、人事权等资源调配能力有限,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
从技术层面看, 数字化治理能力不足,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各部门信息系统互不联通,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从社会层面看, 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公众参与渠道不畅,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二、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理论基础与实践价值
2.1 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Collaborative Governance)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通过对话、协商、合作等方式,共同解决公共问题。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
第一,治理主体多元化。 承认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都应成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
第二,治理过程互动化。 强调各主体之间不是简单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的对话、协商与合作关系。
第三,治理目标共识化。 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形成共同的治理目标和行动方案。
第四,治理方式法治化。 所有治理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治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2 实践价值: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首先,能够有效整合治理资源。 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可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形成治理合力。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通过”社区共治平台”,整合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成功解决了长期困扰社区的停车难、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其次,能够提升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多元主体特别是社会组织和公众更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能够提供更精准的需求信息和解决方案。例如,深圳市南山区通过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区治理,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服务,大大提升了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再次,能够增强治理的合法性和认同感。 公众参与治理过程,能够增强对治理结果的认同感,减少政策执行阻力。例如,杭州市下城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居民议事会”等形式让居民全程参与决策,改造方案获得95%以上居民支持,实施过程非常顺利。
最后,能够培育社会资本和社区认同。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动员和社会资本积累的过程,有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归属感。
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
3.1 政府主导型协同模式
政府主导型协同模式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治理合力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需要强 …
3.2 社会协同型模式
社会协同型模式是指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导其参与基层治理的模式。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专业性强、需要持续服务的领域。
典型案例:成都市”社区营造”模式
成都市从2012年开始探索”社区营造”模式,通过培育社区自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发动居民参与,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具体做法包括:
- 资金支持: 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社区营造专项基金,支持社区微项目。
- 专业赋能: 引入专业社工机构为社区自组织提供能力建设。
- 平台搭建: 建立社区营造支持中心,提供信息交流、资源对接服务。
截至2022年底,成都市已培育社区自组织超过1.2万个,成功实施社区营造项目5000多个,有效解决了社区环境、邻里关系、特殊群体服务等各类问题。
3.3 市场参与型模式
市场参与型模式是指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发挥企业作用,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模式。
典型案例:北京市”养老驿站”模式
北京市面对严峻的养老压力,创新推出”养老驿站”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方式,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做法是:
- 政府提供场地和基础设备: 利用社区闲置空间建设养老驿站。
- 企业专业化运营: 引入专业养老服务企业负责日常运营。
- 社会力量参与: 志愿者、慈善组织等提供补充服务。
这种模式既减轻了政府负担,又提升了服务质量,实现了多方共赢。截至2023年,北京市已建成养老驿站超过1000家,服务覆盖所有社区。
3.4 科技赋能型协同模式
科技赋能型协同模式是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效率的模式。
典型案例:杭州市”城市大脑”建设
杭州市”城市大脑”是科技赋能协同治理的典范。通过整合交通、公安、城管、医疗等各部门数据,构建统一的智慧治理平台,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
在交通治理方面,”城市大脑”实时分析交通流量,自动调整信号灯配时,使高峰时段通行效率提升15%以上。在疫情防控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追踪密接人员,大大提高了防控效率。在民生服务方面,整合各部门服务入口,实现”一网通办”,群众办事平均减少跑腿3次以上。
四、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对策建议
4.1 完善制度设计,构建协同治理框架
第一,明确各主体权责边界。 制定清晰的权责清单,明确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各方在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避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第二,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确保协同治理有章可循。
第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对积极参与协同治理的社会组织、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资金补贴、荣誉表彰等激励;对不配合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4.2 培育社会组织,提升协同能力
第一,降低准入门槛。 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放宽资金、人员等条件限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成立组织参与治理。
第二,加强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交流、项目支持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公信力。
第三,拓宽参与渠道。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合作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稳定的参与渠道和资金保障。
4.3 创新参与方式,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第一,搭建多样化参与平台。 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建立居民议事会、社区论坛、网络问政平台等多种参与平台,让公众有更多表达意见的机会。
第二,完善民主协商制度。 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中,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第三,提升公众参与能力。 通过社区教育、公众参与培训等方式,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4.4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协同效能
第一,打破数据壁垒。 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为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开发协同应用。 开发跨部门协同办公、联合执法、应急指挥等应用系统,提升协同效率。
第三,保障数据安全。 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个人信息和公共数据安全。
4.5 加强法治保障,规范协同行为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条例》等专门法规,明确协同治理的法律地位、程序规则、权利义务等。
第二,规范协同程序。 对协同治理的启动、运行、监督、评估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协同治理规范有序。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 建立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五、未来展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努力。展望未来,我们应当: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 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纳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布局,与基层党建、社区建设、数字政府等工作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情况各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协同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创新。 针对基层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协同方式和治理模式。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价值引领。 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治理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管理”到”治理”、从”单一”到”多元”、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最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结语
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既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