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以下是对本次招聘活动的详细解读,包括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流程等重要信息。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包括:

  •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8日(含)之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上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招聘流程

  1. 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渠道发布。
  2. 报名: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参加考核。
  5. 聘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 身份证;
  • 《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上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 其他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 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2.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 如有疑问,请咨询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招聘办公室。

结语

丹东教育部门诚挚邀请广大优秀人才加入教育行列,共同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如有意向,请密切关注招聘信息,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