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特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本次招聘旨在选拔优秀人才,为丹东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1. 招聘对象
-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招聘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8日(含)之后出生)
-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
-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 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丹东市振兴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上半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与流程
1.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
2. 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渠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 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 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五、结语
丹东教育招聘季为广大优秀人才提供了展示才华、实现价值的平台。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丹东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