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二级建造师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职业资格,其再教育(继续教育)是维持执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本文将详细解析二级建造师再教育的时长计算规则,帮助从业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职业资格的持续有效。

再教育时长概述

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时长是指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建造师需要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再教育学时构成

二级建造师再教育学时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具体如下:

  • 必修课:60学时,其中包含30学时的公共课和30学时的专业课。
  • 选修课:60学时,其中包含30学时的公共课和30学时的专业课。

再教育时长计算规则

初始注册

  1. 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 初始注册时,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续期注册

  1. 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2. 续期注册时,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重新注册

  1. 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2. 重新注册时,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新增专业注册

  1. 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个学时继续教育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 新增专业注册时,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再教育方式

二级建造师再教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参加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 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完成继续教育课程。
  • 参与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研讨会等。

注意事项

  1. 二级建造师应确保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 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二级建造师,其执业资格将受到限制。
  3. 二级建造师应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及时了解继续教育的新规定和要求。

结语

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是维持执业资格的重要环节,了解并遵守再教育时长计算规则,对于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本文旨在帮助二级建造师明确再教育要求,确保职业资格的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