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事件背景与核心议题
贵州大学作为贵州省重点高校,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频发,其中保安与学生冲突事件尤为引人关注。2023年10月,贵州大学花溪校区发生一起保安与学生肢体冲突事件,起因是学生晚归被保安拦截,双方言语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学生受伤。该事件在社交媒体迅速传播,引发舆论热议,不仅暴露了校园管理中的矛盾,更凸显了高校在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难题。
校园安全管理是高校正常运行的基础,涉及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学秩序维护等多方面。然而,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与限制,如门禁管理、宿舍检查、校园巡查等,这些措施可能与学生的自由活动、隐私权、表达权等权益产生冲突。贵州大学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均出现过类似纠纷,反映出校园治理中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如何构建科学、人性化的校园治理体系?这些问题亟待深入剖析。
本文将从事件本身出发,深入分析冲突的直接原因与深层根源,探讨校园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平衡的现实困境,剖析隐藏的治理难题,并提出可行的优化路径。通过全面、客观的分析,旨在为高校校园治理提供参考,推动构建更加和谐、法治、人性化的校园环境。
一、事件还原:冲突的直接诱因与升级过程
1.1 事件基本事实梳理
根据公开报道及学校通报,贵州大学保安与学生冲突事件发生于2023年10月15日晚11时30分左右。涉事学生为该校材料与冶金学院大三学生李某,当晚因参加社团活动晚归,到达宿舍楼时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晚归时间(23:00)。宿舍楼门已上锁,李某试图通过门禁系统联系宿管未果,随后与前来巡查的保安张某发生争执。
关键时间线:
- 23:05:李某到达宿舍楼,发现门已上锁,尝试刷卡、按门铃、拨打宿管电话均未成功。
- 23:10:保安张某巡逻至此,要求李某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晚归信息。李某因急于回宿舍休息,态度较为急躁,言语中带有抱怨。
- 23:12:张某认为李某态度不配合,要求其到保卫处接受进一步处理,双方发生言语争执。
- 23:15:争执升级,张某试图拉拽李某前往保卫处,李某挣脱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倒地受伤。
- 23:20:其他保安及宿管赶到,将双方分开,李某随后被送往校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及轻微脑震荡。
1.2 冲突升级的关键节点分析
该事件从简单的晚归管理演变为肢体冲突,存在多个关键升级节点,每个节点都反映出管理方式与学生需求的错位。
第一个节点:门禁沟通失效。宿舍门禁系统本应是保障学生安全的设施,但在该事件中,系统未能发挥应有的沟通作用。刷卡无效、门铃无响应、宿管电话无人接听,这一系列故障导致学生被“拒之门外”,产生焦虑与不满。这暴露了硬件设施维护与应急响应机制的缺失——当常规沟通渠道失效时,缺乏备用方案(如紧急联系人、夜间值班人员公示等)。
第二个节点:管理语言的对抗性。保安张某的管理语言具有明显的命令式、对抗性特征。他要求李某“出示学生证”“登记晚归信息”“到保卫处处理”,这些表述将学生置于被管理者、被怀疑者的位置,缺乏共情与解释。而李某因急于回宿舍、对门禁故障不满,回应时也带有情绪。双方语言的对抗性迅速拉大了心理距离,为冲突升级埋下伏笔。
第三个节点:肢体接触的合法性边界。当言语争执无法解决时,张某试图通过“拉拽”强制李某前往保卫处,这一行为跨越了管理权的边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安作为学校工作人员,其管理权仅限于劝导、登记、上报等非强制性措施,无权对学生采取强制性身体约束。张某的拉拽行为不仅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也直接导致了肢体冲突的发生。
1.3 事件中的双方诉求与误解
从双方立场看,事件背后存在明显的诉求差异与信息误解。
学生的诉求:李某的核心诉求是“尽快回宿舍休息”,同时希望对门禁故障得到解释或道歉。他晚归的原因是参加社团活动(有正当理由),且并非故意违反规定。在与保安沟通时,他期待的是“解决问题”而非“接受处罚”,因此对保安的“登记”“去保卫处”等要求产生抵触。此外,他认为保安的拉拽行为“粗暴”,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保安的诉求:张某的核心诉求是“履行门禁管理职责”,确保宿舍安全。他需要登记晚归学生信息,以备学校检查;同时,他认为李某“态度恶劣”,不配合管理,需要“带到保卫处教育”。在张某的认知中,自己的行为是“执行学校规定”,属于正当履职,未意识到拉拽行为的法律风险。
误解的产生:双方均从自身立场出发,缺乏换位思考。李某未意识到保安的管理压力(如学校对晚归记录的考核),保安未考虑学生的实际困难(如门禁故障)。更关键的是,双方对“管理权”的理解存在偏差——保安将管理权等同于“强制权”,学生将管理权视为“服务权”,这种认知错位是冲突升级的重要原因。
二、深层原因剖析:从个体行为到系统性矛盾
2.1 保安队伍的专业素养与管理困境
贵州大学事件中,保安张某的行为并非孤立,其背后是高校保安队伍普遍存在的专业素养不足问题。
招聘门槛低,培训缺失。多数高校保安采用外包模式,由第三方安保公司派遣。这些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招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人员,且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以贵州大学为例,其保安多为40-50岁下岗工人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超过60%。他们对法律法规、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知识了解甚少,仅凭经验行事。在该事件中,张某不懂得“强制拉拽”的法律风险,正是培训缺失的直接体现。
考核机制不合理,压力传导至学生。高校对保卫处的考核往往侧重于“安全事件零发生”“晚归登记率”等量化指标,这些指标与保安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为完成考核,保安可能采取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将学生视为“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例如,某高校保卫处要求“每晚必须登记至少5名晚归学生”,导致保安对晚归学生“严防死守”,甚至故意刁难,引发学生不满。
身份认同缺失,工作积极性低。外包保安与学校之间缺乏直接劳动关系,福利待遇差(月薪普遍在2000-3000元,无五险一金),职业发展空间小,导致他们对学校的归属感弱,工作积极性低。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容易产生“应付了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一旦遇到学生不配合,便可能情绪失控。
2.2 学生权益意识觉醒与传统管理模式的冲突
随着法治观念的普及,学生的权益意识显著增强,但高校的管理模式仍停留在传统的“家长制”阶段,二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学生对“规则”的认知变化。当代大学生生长于法治社会,更强调规则的“合理性”与“程序正义”。他们认为,学校规定(如晚归时间、门禁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在执行时应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例如,贵州大学的晚归规定是否经过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门禁故障时是否有应急处理预案?这些程序性问题在学生心中越来越重要。而学校管理者往往认为“规定就是规定”,学生必须无条件遵守,忽视了规则的民主基础与程序合法性。
学生对“人身权利”的敏感度提升。学生对保安的强制行为(如拉拽、搜查、扣留)极为敏感,认为这侵犯了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例如,2022年某高校保安因怀疑学生偷窃,强行搜查学生背包,引发学生强烈抗议,最终学校道歉并处理保安。贵州大学事件中,李某对保安拉拽行为的反抗,本质上是对人身权利的维护。而保安往往认为“我是为了学校安全”,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
学生对“沟通与尊重”的需求。当代大学生更希望在管理中获得平等对话与尊重。他们希望保安能以“服务者”的身份出现,解释规则、提供帮助,而非以“管理者”的身份命令、训斥。例如,当李某到达宿舍楼时,如果保安能主动说:“同学,门禁可能故障了,我帮你联系宿管,你先登记一下信息,下次注意时间”,冲突可能就不会发生。但现实中,多数保安缺乏这种服务意识,沟通方式简单生硬。
2.3 学校治理体系的结构性缺陷
贵州大学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保安与学生的个体冲突,更是学校治理体系的深层缺陷。
制度设计不完善,权责边界模糊。高校校园管理涉及保卫处、宿管中心、学生处、后勤集团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存在“交叉管理”或“管理真空”。例如,门禁系统的维护属于后勤集团,但门禁的使用管理属于保卫处,当门禁故障时,学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保卫处与后勤集团也可能互相推诿。此外,关于保安的职权范围,多数学校没有明确规定,保安的“管理权”与“侵权行为”之间缺乏清晰界限。
决策过程缺乏学生参与。校园管理规则的制定往往是“自上而下”的,学生作为利益相关方,很少有机会参与决策。例如,贵州大学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可能由保卫处、后勤处联合制定,未征求学生会或学生代表大会的意见。学生对规则的“不认可”导致执行时的“不配合”,增加了管理难度。
监督与问责机制缺失。对于保安的不当行为,学校缺乏有效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例如,保安拉拽学生导致受伤,学校往往以“保安是履行职责”为由,从轻处理或不处理,仅要求保安道歉或赔偿医药费。这种“护短”行为不仅无法纠正保安的错误行为,还会让学生感到“学校偏袒保安”,加剧对立情绪。此外,学生投诉渠道不畅,投诉后往往得不到及时回应,导致矛盾积累。
三、平衡之道:校园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的协调路径
3.1 完善制度设计:明确权责边界与程序规范
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保安职权。学校应出台专门的《校园安全管理条例》,以法律为依据,明确保安的职责范围与权限边界。例如,规定保安有权“询问、登记、劝导”,但无权“强制约束、搜查、扣留”;明确保安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联系辅导员或保卫处负责人,何种情况下必须报警。同时,条例应规定保安的着装、用语规范,要求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避免对抗性表达。
建立规则制定的民主程序。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规则(如门禁时间、宿舍检查制度),必须经过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委员会讨论,充分听取学生意见。例如,晚归时间的设定,可以调查学生晚归原因(如社团活动、实验晚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门禁制度可以设置“弹性机制”,如学生因正当理由晚归,可提前向宿管申请,经批准后延迟回宿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则,学生认可度更高,执行阻力更小。
完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门禁故障、学生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例如,门禁故障时,保安应立即联系后勤维修,同时为学生提供临时通行方案(如登记后开放侧门);学生晚归且情绪激动时,保安应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可联系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协助处理。应急机制应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与处理时限,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3.2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
提高招聘门槛,优化队伍结构。逐步减少外包保安比例,转向学校自主招聘或与有资质的安保公司合作,提高招聘门槛(如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无犯罪记录)。同时,可招聘部分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系统化培训体系。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沟通技巧(共情、倾听、解释)、应急处理(冲突化解、急救知识)、服务礼仪等。培训方式可采用“理论+实践”结合,如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开展模拟冲突演练、组织优秀保安分享经验。培训频率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且需通过考核才能上岗。
改善待遇,增强职业认同感。提高保安薪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设立绩效奖金与晋升通道(如从普通保安晋升为班长、队长)。通过改善待遇,让保安感受到学校的重视,增强归属感与责任感,从而更愿意以积极态度对待学生。
3.3 强化学生权益保障:畅通诉求渠道与加强法治教育
建立多元化诉求表达渠道。学校应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诉与建议平台,如校园APP“权益保障”模块、校长信箱、学生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对于学生的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给出初步处理意见。例如,贵州大学可在学校官网首页设置“学生权益”专栏,明确投诉流程与责任人,确保学生诉求有处说、有人管。
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与规则意识培养。一方面,通过新生入学教育、选修课、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校园管理规则的法律依据与制定目的,让学生理解规则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教育学生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如遇到保安不当行为,应保留证据(录音、录像),及时向保卫处或学生处投诉,而非现场对抗。例如,可开设《校园法治与权益保护》选修课,邀请法律专家与学生工作者共同授课,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
成立学生权益保护组织。支持学生成立“学生权益保护协会”等自治组织,作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该组织可参与学校管理规则的制定与监督,收集学生意见,向学校反馈;同时,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帮助学生理性维权。例如,某高校学生权益保护协会通过调研,向学校提出了“优化门禁系统”“增加晚归申请渠道”等建议,被学校采纳,有效减少了类似冲突。
3.4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合力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由学生处牵头,联合保卫处、后勤集团、团委、各学院,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例如,门禁故障问题,后勤集团负责维修,保卫处负责临时管理,学生处负责向学生解释,各司其职,避免推诿。
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等组成“校园治理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例如,可每学期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满意度调查”,将学生对保安服务、门禁管理等的评价纳入考核,倒逼管理部门改进工作。
推动“智慧校园”建设,用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冲突。通过升级门禁系统(如人脸识别、手机APP远程开门)、安装监控设备、开发“校园安全APP”(学生可在线申请晚归、报修门禁、投诉建议),用技术手段替代部分人工管理,减少保安与学生的直接接触。例如,学生晚归时,可通过APP提交申请,宿管在线审批,门禁自动延迟关闭,无需保安现场干预,既提高了效率,又避免了冲突。
四、隐藏的治理难题:从事件看校园管理的深层矛盾
4.1 “安全”与“自由”的永恒张力
校园安全管理的本质是“限制”,而学生权益的核心是“自由”,二者之间存在天然的张力。高校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场所,需要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空间(如学术自由、活动自由),但自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例如,允许学生自由进出校园,可能带来校外人员混入、学生夜不归宿等安全隐患;但过度限制(如严格门禁、宵禁),又会束缚学生的社交、学习与实践需求。
这种张力在贵州大学事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学校规定晚归时间是为了保障宿舍安全,但学生因正当活动晚归却被拒之门外,甚至引发冲突。如何找到“安全”与“自由”的平衡点?这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如地理位置、学生规模、周边环境),动态调整管理措施。例如,位于市中心的高校,周边环境复杂,可适当加强门禁管理;位于郊区的高校,学生外出不便,可放宽晚归限制,或提供校内交通服务。
4.2 “管理”与“服务”的角色错位
长期以来,高校保卫部门被视为“管理者”,而非“服务者”。这种角色定位导致保安在工作中更注重“控制”而非“帮助”,将学生视为“被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例如,贵州大学事件中,保安的第一反应是“登记晚归信息”“带到保卫处”,而不是“帮助学生解决门禁故障”。
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推动保卫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不仅是理念的转变,更是职能的调整。例如,保卫处可增设“学生服务岗”,专门负责为学生提供咨询、帮助(如指路、找失物、协助处理紧急情况);将“学生满意度”纳入保卫处考核,引导保安提升服务意识。只有当保安真正成为学生的“守护者”而非“管制者”,冲突才能从根本上减少。
4.3 “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冲突
在校园管理中,“效率”与“公平”往往难以兼顾。例如,为了快速处理晚归问题,学校可能制定“一刀切”的规定(如晚归一律登记通报),这种做法效率高,但可能对有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公平;为了保障公平,学校可能允许学生申诉,但申诉流程繁琐,降低管理效率。
贵州大学事件中,保安要求李某“到保卫处处理”,是为了追求管理效率(集中处理违规行为),但忽视了李某的个体情况(门禁故障、急于休息),导致不公平感。解决这一冲突,需要引入“个案处理”机制,即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考虑特殊情况。例如,学校可规定:学生晚归需登记,但如因门禁故障、突发疾病等客观原因,可免于处罚;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反馈。这样既保证了管理效率,又维护了公平正义。
4.4 “传统”与“现代”的治理理念碰撞
部分高校管理者仍停留在传统的“家长制”理念中,认为学校对学生有绝对的管理权,学生必须服从。这种理念与当代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形成鲜明对比。例如,贵州大学可能认为“晚归登记”是天经地义的,但学生认为“学校应尊重我的活动自由”。
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推动治理理念的现代化。高校管理者应认识到,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是“孩子”,学校的职责是“引导”而非“管教”。在制定规则时,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对学生的限制应控制在保障安全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在执行规则时,应遵循“程序正义原则”,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例如,某高校将《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为《学生宿舍服务指南》,将“禁止”条款改为“建议”条款,如将“严禁晚归”改为“建议23:00前回宿舍,如需晚归请提前申请”,这种表述的转变,体现了理念的进步。
五、案例借鉴:国内外高校的先进经验
5.1 国内高校案例:清华大学的“学生参与式管理”
清华大学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建立了“学生参与式管理”模式。其保卫处设有“学生助理团队”,由学生志愿者组成,参与校园巡逻、门禁管理、安全宣传等工作。学生助理的职责是“协助”而非“管理”,他们用学生的语言与同学沟通,更容易获得理解与配合。例如,晚归学生遇到学生助理,助理会说:“同学,这么晚回来辛苦了,记得下次提前申请哦”,而不是“登记一下,晚归了”。这种模式有效减少了保安与学生的冲突,提升了管理效率。
此外,清华大学还定期召开“学生权益座谈会”,邀请学生代表与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问题。例如,有学生反映“宿舍门禁太早”,学校经过调研,将门禁时间从23:00调整为23:30,并增加了“晚归申请”渠道,得到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5.2 国外高校案例: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社区警务”模式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采用“社区警务”模式,将校园保安定位为“社区成员”,而非“执法者”。保安的职责是“预防犯罪、服务社区”,他们需要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参加学生活动,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例如,保安会主动记住学生的名字,了解学生的需求,在学生遇到困难时提供帮助(如深夜送学生回宿舍、协助处理失窃案件)。
在冲突处理上,伯克利分校设有“校园调解中心”,由受过专业培训的调解员(包括学生、教职工、社区代表)负责处理纠纷。当保安与学生发生冲突时,调解员会分别听取双方陈述,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寻求共识。例如,曾有保安因学生在宿舍楼道大声喧哗而与学生发生争执,调解员介入后,了解到学生是因庆祝生日过于兴奋,保安是担心影响其他学生休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学生承诺下次注意时间,保安承诺在类似情况下先友好提醒而非直接制止。这种“调解优先”的机制,避免了冲突升级,维护了校园和谐。
5.3 经验总结与启示
国内外高校的先进经验表明,解决保安与学生冲突的关键在于“转变理念”与“创新机制”。理念上,要从“管理”转向“服务”,从“对立”转向“合作”;机制上,要引入学生参与、第三方调解、技术赋能等手段。贵州大学可借鉴这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探索适合本校的治理模式。例如,可试点“学生助理参与门禁管理”,或设立“校园调解室”,逐步减少冲突事件。
六、未来展望:构建和谐校园治理新格局
6.1 理念升级:从“管控”到“共治”
未来高校校园治理应摒弃传统的“管控”思维,转向“共治”理念。共治意味着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多方参与,共同制定规则、共同维护秩序、共同解决问题。例如,学校可成立“校园治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民警等,定期讨论校园安全问题,形成共识后共同执行。通过共治,学生从“被管理者”变为“治理参与者”,其权益诉求能在规则中得到体现,执行时的配合度会更高。
6.2 技术赋能:智慧校园提升治理效能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智慧校园建设为解决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平衡问题提供了新路径。例如,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可实现对学生进出校园的精准管理,同时保护学生隐私;通过“校园安全APP”,学生可实时查询门禁状态、申请晚归、投诉建议,学校可及时响应;通过“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可提前发现安全隐患(如校外人员尾随学生),避免冲突发生。技术赋能不仅能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减少人为干预,降低冲突风险。
6.3 文化塑造:培育“尊重、包容、法治”的校园文化
校园治理的最高境界是“文化治理”。通过培育“尊重、包容、法治”的校园文化,让尊重规则、尊重他人、依法维权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例如,学校可开展“校园文明月”活动,宣传“文明沟通、理性维权”理念;通过校训、校歌、校园景观等载体,传递“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表彰“优秀保安”“文明学生”,树立正面典型。当校园文化深入人心,保安与学生之间的冲突自然会减少,和谐校园的建设就有了坚实基础。
结语
贵州大学保安与学生冲突事件,是高校校园治理中的一个缩影。它揭示了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之间的复杂关系,也暴露了传统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仅靠“处理个案”,而需从制度、队伍、文化、技术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科学、人性化的治理体系。
平衡安全管理与学生权益,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相辅相成”的融合。安全是学生的底线需求,权益是学生的发展保障,二者共同服务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一教育目标。只有当保安成为学生的“守护者”而非“管制者”,当规则成为“共识”而非“命令”,当治理成为“共治”而非“管控”,校园才能真正成为学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的家园。
未来,随着教育理念的进步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高校校园将更加和谐、包容、充满活力。而这一切,需要从每一次冲突的反思开始,从每一个制度的完善做起,从每一方的努力汇聚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