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 小学一年级: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1. 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安排就近入学。
  2. 免试入学:各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
  3. 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4. 公民同招:坚持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三、招生范围

  1. 乡镇小学:招收本行政区域所有年满六周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 乡镇初中:实行对口直升的办法,招收本行政区域所有小学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3. 乡镇小学和初中:应接收在本镇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流程

  1. 信息采集:家长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3. 录取通知: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
  4. 报到注册:家长根据录取通知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家长需关注招生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
  2. 材料准备:家长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 政策了解:家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入学。

六、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招生案例:

案例:小明的父母在小明6岁生日当天,向所在地的乡镇小学提交了入学申请。学校在收到申请后,对小明提供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进行了审核,确认小明符合入学条件。随后,学校向小明发放了录取通知,小明父母按时到学校办理了报到注册手续。

七、总结

连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旨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家长需关注招生政策和流程,按时提交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确保孩子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