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 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由单位提出解除合同。
- 办理失业登记: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办理材料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
- 一寸免冠近照1张
- 身份证复印件1张
- 《惠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1张
- 惠州市个人银行存折复印件1张
特别说明: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工或曾经在部队服役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档案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复印件包括入退伍证明、知青证明、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作调动函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或市人社局、组织部的查档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申领
步骤:
- 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底部“办事”,进入常用服务。
- 找到社保:点击“社保”并进入社保业务大厅。
- 选择失业:点击“失业”,下滑找到“失业金待遇申领”并点击。
- 开始办理:点击“失业金待遇申领”,勾选同意,点击“开始办理”。
- 资格校验:进行资格校验、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 完成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请。
2. 线下申领
- 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业务。
- 向社保机构递交所需资料。
- 填写《惠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公章。
- 提交申请。
四、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惠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示例:若惠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则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
五、领取期限
- 缴费年限1-4年的,每满1年领取1个月。
- 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 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温馨提示
-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签到制度,本人须在每月8至20日(工作日)到社保局签到,逾期签到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七、常见问题
Q1:如何查询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
A1: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查询。
Q2:我可以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社保补贴吗?
A2:不可以,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Q3:我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多长时间?
A3:一般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Q4:我失业后,多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A4: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
希望这份攻略能帮助你轻松办理惠州失业金!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