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吉阳区红花村位于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村庄。随着三亚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红花村的宅基地资源逐渐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资产。宅基地合作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土地利用方式,旨在通过村民与外部资本、企业或政府的合作,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然而,在探索过程中,红花村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政策法规限制、利益分配不均、村民参与度低等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吉阳区红花村宅基地合作的探索实践、面临的挑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以期为类似地区的农村土地改革提供参考。
一、吉阳区红花村宅基地合作的背景与意义
1.1 红花村的基本情况
红花村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距离市区约10公里,全村共有农户约300户,人口约1200人。村庄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其中宅基地面积约占30%。近年来,随着三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红花村的区位优势逐渐显现,但宅基地利用率较低,大量房屋闲置,村民主要依靠传统农业和外出务工维持生计,收入水平不高。
1.2 宅基地合作的政策背景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2019年,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励各地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抵押、入股等合作模式。三亚市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1.3 宅基地合作的意义
- 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合作开发,将闲置宅基地转化为民宿、文创空间、康养基地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增加农民收入:村民可以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获得稳定收益,拓宽收入渠道。
- 促进乡村振兴:引入外部资本和产业,带动乡村产业升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 推动城乡融合:加强城乡要素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红花村宅基地合作的探索实践
2.1 合作模式探索
红花村在宅基地合作方面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尝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1.1 出租模式
村民将闲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租给企业或个人,用于发展民宿、餐饮、文创等产业。例如,村民李某某将自家闲置的200平方米宅基地及房屋出租给一家旅游公司,租期10年,年租金3万元。旅游公司投入资金进行改造,打造为特色民宿,年收入可达30万元,村民获得稳定租金收入。
2.1.2 入股模式
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企业共同成立合作社或公司,按股分红。例如,红花村集体与一家文旅公司合作,成立“红花村文旅合作社”,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占股40%,文旅公司占股60%。合作社开发了乡村民宿、农家乐、手工艺体验等项目,年利润约100万元,村民按股分红,每户年均增收5000元。
2.1.3 合作开发模式
政府、企业、村民三方合作,共同开发宅基地资源。例如,吉阳区政府引入一家康养企业,与红花村合作开发康养项目。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基础设施配套,企业投资建设康养中心,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合作,项目建成后村民可优先就业,同时获得土地收益分成。
2.2 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一:红花村民宿集群项目
红花村与三亚某旅游公司合作,将10户村民的闲置宅基地整合,打造为“红花村民宿集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占股30%,旅游公司占股70%。项目运营后,年接待游客量达2万人次,年收入约200万元,村民年均分红8000元。此外,项目还带动了当地农产品销售和手工艺品制作,增加了村民的其他收入。
案例二:红花村文创空间项目
红花村与一家文创企业合作,利用5户村民的闲置宅基地,改造为文创工作室和展示空间。项目由企业投资改造,村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占股25%。项目吸引了多位艺术家入驻,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年收入约80万元,村民年均分红6000元。该项目不仅提升了村庄的文化氛围,还吸引了年轻人才回流。
2.3 政府支持与政策保障
吉阳区政府在红花村宅基地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政策引导:出台《吉阳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宅基地合作的具体流程和规范。
- 资金扶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合作项目给予补贴。
- 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红花村的道路、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为合作项目提供基础保障。
- 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范本,保障村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红花村宅基地合作面临的挑战
3.1 政策法规限制
- 宅基地流转范围受限:根据现行法律,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限制了外部资本的进入。虽然三亚市作为试点地区有所突破,但政策执行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 产权不清晰:部分宅基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如权属纠纷、面积超标等,影响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
- 审批流程复杂:宅基地合作项目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增加了项目成本。
3.2 利益分配不均
- 村民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在合作中,企业往往占据主导地位,村民处于弱势,可能导致利益分配不公。例如,某民宿项目中,企业获得大部分利润,村民仅获得少量租金,引发村民不满。
- 村民内部利益分化:不同村民的宅基地位置、面积、质量差异较大,导致合作收益不均,可能引发内部矛盾。
- 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部分村民更关注短期收益,忽视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可能导致资源过度开发。
3.3 村民参与度低
- 认知不足:部分村民对宅基地合作政策了解不深,担心失去土地权益,参与意愿不高。
- 能力有限:村民缺乏市场经营和管理能力,在合作中难以有效监督企业运营,容易被边缘化。
- 信任缺失:历史上一些合作项目失败或纠纷,导致村民对企业和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3.4 市场与运营风险
- 市场波动:旅游、文创等产业受市场影响较大,如遇经济下行或突发事件(如疫情),项目收益可能大幅下降。
- 运营能力不足:部分合作项目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导致项目效益不佳。例如,某文创项目因运营不善,客流量少,最终亏损。
- 同质化竞争:周边地区类似项目增多,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红花村项目可能面临吸引力下降的风险。
3.5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
- 基础设施不完善:红花村的交通、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仍需改善,影响项目运营和游客体验。
- 公共服务不足: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较低,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制约项目长期发展。
四、应对挑战的策略与建议
4.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明确宅基地流转政策:建议三亚市进一步细化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探索跨集体经济组织流转试点,为红花村合作项目提供更灵活的政策空间。
- 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宅基地合作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整合多个部门职能,缩短审批时间,降低项目成本。
- 加强产权管理: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权属清晰,为合作开发奠定基础。
4.2 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多元化分配方式:结合出租、入股、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根据村民意愿和项目特点,设计灵活的利益分配方案。例如,可采用“保底收益+分红”的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收益,同时共享项目增值收益。
- 村民代表参与决策:在合作项目中,设立村民代表委员会,参与项目决策和监督,确保村民利益得到充分表达。
- 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收益进行评估,确保利益分配公平透明。
4.3 提升村民参与能力与意愿
-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村民大会、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普及宅基地合作政策,组织村民参加经营管理培训,提升其参与能力。
- 建立信任机制:政府和企业应公开项目信息,定期向村民汇报进展,增强透明度,重建村民信任。
- 鼓励村民自主创业:支持村民利用宅基地开展小型创业项目,如家庭民宿、农家乐等,逐步积累经验和信心。
4.4 降低市场与运营风险
- 多元化产业布局:避免单一依赖旅游产业,可结合农业、文创、康养等多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
- 引入专业运营团队:与专业机构合作,提升项目运营水平,确保项目效益。
-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市场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4.5 加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
- 加大政府投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改善红花村的交通、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 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改善人居环境,吸引人才回流。
五、结论
吉阳区红花村宅基地合作探索是乡村振兴战略下的重要实践,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然而,在探索过程中也面临政策法规、利益分配、村民参与、市场风险等多重挑战。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公平机制、提升村民能力、降低运营风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红花村宅基地合作向更可持续、更公平的方向发展。未来,红花村的经验可为其他类似地区提供借鉴,助力全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
- 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2019.
- 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 2020.
- 吉阳区政府.《吉阳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2021-2025)》. 2021.
- 王某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中国农村经济, 2022(3): 45-52.
- 李某某.《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农业经济问题, 2023(1): 78-85.
(注:本文基于公开资料和政策文件撰写,部分案例为虚构,仅用于说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