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法学是常考的科目之一。以下是一些教育法学必考点,每个考点都附有一题,帮助考生掌握关键知识。
一、教育法的遵守
含义:教育法遵守,专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的规定,按照教育法的规范要求,作为或不作为,它是教育法实施的重要表现形式。
例题:以下哪项不属于教育法遵守的内容? A. 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B. 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C. 学生按时参加课堂学习 D. 家长支付子女学费
答案:D
二、教育法的主体
主体: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教育法遵守的主体。
例题:下列哪项不属于教育法遵守的主体? A. 学校 B. 教师 C. 学生 D. 政府机构
答案:D
三、教育法的规范性
规范性: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律规定了三种行为模式:可为模式、勿为模式和应为模式。
例题:以下哪项不属于法的规范性中的行为模式? A. 可为模式:可以、有权 B. 勿为模式:不准、严禁、禁止 C. 应为模式:应当、必须 D. 任意模式:可以、愿意
答案:D
四、教育法规的作用
作用: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和保障作用。
例题:以下哪项不属于教育法规的作用?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教育作用 D. 监督作用
答案:D
五、教育法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例题:以下哪项不属于教育法的归责原则? A. 过错责任原则 B. 过错推定原则 C. 无过错责任原则 D. 重大过失责任原则
答案:D
通过以上解析,考生可以更好地掌握教育法学的关键知识,为教师招聘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