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流程

教师资格公示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拟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的过程。以下是2017年教师资格公示的基本流程:

  1. 资格认定申请: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2. 材料审核: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3. 体检:申请人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证明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之一。

  4. 公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5. 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对异议成立的不予认定。

  6. 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标准解析

教师资格条件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层次学历。
  • 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是衡量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手段。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综合素质:考察申请人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
  • 教育知识:考察申请人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
  • 学科知识:考察申请人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

常见问题解答

Q1:教师资格公示期间可以提出异议吗?

A1:可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

Q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了怎么办?

A2:申请人应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Q3:教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A3: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5年。持证者在有效期内,需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Q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不严,怎么办?

A4: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重新审核。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2017年教师资格公示的流程、标准和常见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对您的教师资格认定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