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也迎来了新的修订。本次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提升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本文将详细解读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新规定,分析其对家长和学生的具体影响。

一、修订背景

江苏省现行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于2014年印发。随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新阶段,国家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我省现行的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部分条款已不能顺应和满足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对现行规定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二、修订依据

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 《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
  • 《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

三、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遵循以下原则:

  • 落实上级要求: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最新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和简化办事证明材料的要求。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
  • 保障教育公平:维护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四、修订内容

1.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 对于实行多校划片的区域,同一片内不得转学。
  • 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达到当年计划招生数的,不得安排学生转入,防止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生。
  • 对于省外不同学制学校学生转入我省的,按照一至九年级进行对应,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 从严控制普通高中阶段转学

  • 对于在本省参加中考未达到规定分数没有被录取,到外省就读普通高中的不允许其转回本省普通高中就读。
  • 对于未达到当年学校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就读国际课程班的,不允许其转入普通班。

3. 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

  • 明确普通高中二年级以上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的,仅限转入二年级第一学期,并补学中等职业学校缺修课程。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并须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4. 简化材料要求

  • 对于因伤病休复学的不再要求提供医学诊断证明。

五、家长和学生如何受益

1. 家长

  • 保障子女受教育权利:新规定有利于规范学籍管理,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 便利性提高:简化材料要求,降低家长办理学籍手续的难度。
  • 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规范转学规定,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分配。

2. 学生

  • 教育公平:新规定有助于保障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接受教育。
  • 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跨学段、跨学校转学,有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
  • 适应新形势:新规定有助于学生适应新形势下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

六、结语

江苏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新修订,对于规范学籍管理、提升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家长和学生应关注新规定,充分利用新规定带来的便利,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