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乐市教育局作为新乐市政府工作部门,肩负着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任。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新乐市教育局的官方资讯,包括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教育政策以及监管措施等,旨在帮助您全面了解新乐市教育局的工作情况。

新乐市教育局简介

主要职责

新乐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 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 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各类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
  4.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5. 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
  6.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
  7.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8. 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9.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
  10. 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11. 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12. 负责学校干部、教师队伍管理;
  13. 依法认定教师资格、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
  14. 负责教师的调配、考评、奖惩;
  15. 依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考核、任免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16. 按审批权限负责个人或其他组织举办学校的申报审批工作;
  17.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18. 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工作;
  19.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
  20.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
  21. 负责全市的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22.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新乐市教育局设有12个科室,分别是:

  1. 办公室
  2. 招生办公室
  3. 人力资源科
  4. 普教科
  5. 安全法规科
  6. 成职教教研中心
  7. 计财科
  8. 审计室
  9. 政府教育督导室
  10. 纪检监察室
  11. 教研中心
  12. 电教装备中心

教育政策

新乐市教育局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政策,包括:

  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
  2. 教育经费管理政策;
  3. 教师队伍建设政策;
  4. 教育教学改革政策;
  5. 教育招生考试政策;
  6. 学校安全管理政策;
  7. 教育督导与评估政策。

监管措施

为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新乐市教育局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学校名单库;
  2. 教育督导与评估;
  3. 教师队伍建设;
  4. 学校安全管理;
  5. 教育经费管理。

结语

新乐市教育局作为新乐市政府工作部门,始终致力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新乐市教育局的官方资讯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在未来,新乐市教育局将继续努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