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夏季的到来,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辽宁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织密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的暑假。
学校五到位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防范学生溺水纳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 思想重视到位:学校要充分认识到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 安全教育到位:每学期至少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播放一部宣传教育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 家校沟通到位: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 警示提醒到位:在校园内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 日常管理到位: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及时联系缺课学生家长,避免脱离监护视线。
学生六不准
为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六不准:
-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 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三必须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家长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 必须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
- 必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
- 必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部门四联动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各自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以下四联动:
- 教育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 公安机关要增加对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及时长。
- 住建部门要做好施。
- 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域安全管理。
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辽宁省教育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包括:
- 开展防溺水专题课。
- 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 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
- 通过校园宣传栏、班级文化墙、学校公众号等载体开设专栏,宣传防范溺水知识。
总结
辽宁省教育厅通过一系列措施,筑牢防溺水安全网,为学生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学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