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教育局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做出了多项努力,发布了多个通知公告。这些通知公告旨在提升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保障学生的安全,并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提供指导。本文将对沭阳县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公告进行解读,提炼出家长和学生必须关注的重要信息。
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沭阳县教育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校内校外相融合,多方位、高频率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以下是主要措施:
1. 多方联动,同向发力
沭阳教育局与网信办、法院、民政局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校园普法工作。例如,每周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法育未来”宣传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未成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接受度。目前已发布30期,阅读量超过60万人次。
2. 多措并举,形式丰富
通过江苏政法微博、宿迁政法微博、沭阳融媒视频号等平台开展宪法、校园欺凌等主题的网络直播,观看人数超过10万人,点赞量超过100万。此外,利用学校升旗仪式讲话、主题班会、法治报告会等形式,邀请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专业人士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
3. 多用实例,提高成效
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选取上,更加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提高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接受性。选择的案例与法律知识均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紧密相关,如校园欺凌、常见犯罪、自甘风险等主题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
二、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是沭阳县教育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针对溺水等意外事故的预防。
1. 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沭阳县教育局发布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强调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随着气温上升和汛期到来,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2. “六不”要求
家长应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教育孩子在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应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沭阳县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对招生年龄、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1. 招生年龄
-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信息为准)。
2. 招生范围
-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沭阳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 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范围招生。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县域内招生,实行“11”公民同招政策。
3. 招生办法
- 民办学校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以及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结语
沭阳县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公告涵盖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等重要内容,家长和学生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通过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多用实例的方式,教育局致力于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清晰的招生政策和公平的录取办法,也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能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