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地名是国家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信息,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也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媒介。2022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取代了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地名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本文将从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对比、实践应用要点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对新旧条例进行系统解读,并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实践应用指南。

一、立法背景与修订必要性

1.1 旧条例的历史局限性

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其局限性日益凸显:

  • 管理范围狭窄:主要聚焦于行政区划、居民地、道路等传统地名,对新兴地名类型(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虚拟空间地名)缺乏规范。
  • 管理机制滞后:未明确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协同机制,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
  • 文化保护不足: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缺乏系统性规定。
  • 信息化缺失:未涉及地名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数字化管理要求。

1.2 新条例的修订目标

新条例的修订旨在解决上述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 扩大管理范围:将各类地名纳入统一管理,包括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居民地、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纪念地、旅游地、虚拟空间地名等。
  • 明确管理职责:确立国务院民政部门(现为自然资源部)的主管地位,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
  • 强化文化保护:设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鼓励地名文化传承。
  • 推动数字化管理:要求建立地名数据库,推动地名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

二、新旧条例核心条款对比解读

2.1 管理范围对比

旧条例:主要管理行政区划、居民地、道路、纪念地、旅游地等传统地名。 新条例:扩展至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居民地、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纪念地、旅游地、虚拟空间地名等。

实践应用

  • 案例1:某市新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万象城”,在旧条例下可能仅需备案,但在新条例下需按照“建筑物”类地名进行标准化命名、更名和备案。
  • 案例2:某互联网公司开发的虚拟社区“元宇宙小镇”,属于“虚拟空间地名”,需参照新条例进行命名规范。

2.2 命名原则对比

旧条例:强调“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 新条例:在继承旧条例原则基础上,新增“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时代特征”和“避免使用生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等要求。

实践应用

  • 案例3:某市将一条老街“东门巷”更名为“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既保留了历史记忆,又体现了文化内涵,符合新条例要求。
  • 案例4:某开发商将小区命名为“紫禁壹号院”,因“壹”为异体字,被地名管理部门责令整改为“紫禁一号院”。

2.3 管理程序对比

旧条例:程序较为简单,主要为“申请-审批-备案”。 新条例:建立了“申报-审核-公示-公告-备案”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并引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环节。

实践应用

  • 案例5:某市拟将“解放路”更名为“复兴路”,需经过以下步骤:
    1. 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论证,评估更名的必要性和文化价值。
    2. 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告等方式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不少于30日)。
    3. 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4. 批准后在政府官网公告,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2.4 文化保护条款对比

旧条例:仅提及“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地名”。 新条例:设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明确保护范围、认定程序和保护措施。

实践应用

  • 案例6:某市将“老城厢”“石库门”等地名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禁止随意更名,并设立保护标识,开展文化宣传活动。

2.5 数字化管理对比

旧条例:未涉及数字化管理。 新条例:要求建立地名数据库,推动地名信息共享,提供公共服务。

实践应用

  • 案例7:某省建立“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地名数据,提供在线查询、地图服务、地名文化展示等功能,方便公众使用。

三、实践应用指南

3.1 命名与更名操作流程

步骤1:前期调研

  • 收集历史资料、文化背景、规划文件。
  • 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可通过问卷、听证会等形式)。

步骤2:方案制定

  • 拟定多个备选名称,进行文化内涵、社会接受度、传播效果评估。
  • 避免使用生僻字、异体字、繁体字。

步骤3:专家论证

  • 邀请历史、文化、地理、语言等领域专家组成论证小组。
  • 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作为决策依据。

步骤4:公示与公告

  • 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告、媒体等多渠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 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必要时修改方案。
  • 批准后及时公告,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步骤5:档案管理

  • 建立地名档案,包括命名依据、审批文件、公示材料、文化资料等。
  • 纳入地名数据库,实现数字化管理。

3.2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保护范围

  •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地名。
  • 与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相关的地名。
  • 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地名。

保护措施

  • 名录管理: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动态更新。
  • 标识设置:在重要地名所在地设立保护标识,介绍地名文化。
  •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展览、研学活动等方式传播地名文化。
  • 禁止随意更名: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

案例8:某市将“乌衣巷”列入保护名录,禁止更名,并在巷口设立标识牌,介绍其历史渊源和文化典故,同时开发“乌衣巷文化漫步”旅游线路。

3.3 数字化管理实践

地名数据库建设

  • 数据标准:遵循《地名分类与代码》《地名数据库建设规范》等国家标准。
  • 数据采集:通过实地调查、历史资料整理、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收集地名信息。
  • 数据更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功能设计:提供地名查询、地图定位、文化展示、业务办理等功能。
  • 技术架构:采用云计算、大数据、GIS等技术,确保平台稳定、安全、易用。
  • 数据共享:与自然资源、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案例9:某市“智慧地名”平台整合了全市地名数据,公众可通过手机APP查询地名信息、办理地名命名申请、参与地名文化活动。平台还与地图服务商合作,提供精准的导航服务。

3.4 跨部门协同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

  • 民政部门: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备案、文化遗产保护等。
  •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名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提供地理信息支持。
  •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物、道路等市政设施的地名管理。
  • 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设施的地名管理。
  • 文旅部门:负责旅游地、纪念地的地名文化保护与利用。

建立协同机制

  • 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地名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 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地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
  • 联合执法:对违规命名、擅自更名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

案例10:某市成立“地名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民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地名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

四、典型案例深度分析

4.1 案例一:某市“老城厢”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背景:“老城厢”是某市历史城区的核心区域,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记忆,但面临城市更新带来的更名压力。

实践过程

  1. 价值评估:组织专家对“老城厢”的历史、文化、社会价值进行评估,确认其为重要地名文化遗产。
  2. 名录申报:市民政局牵头,将“老城厢”申报为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3. 保护规划:制定《老城厢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向。
  4. 公众参与:通过社区听证会、线上问卷等方式,征求居民和专家意见,获得广泛支持。
  5. 标识设置:在老城厢入口设立保护标识牌,介绍其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
  6. 文化利用:开发“老城厢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线路,举办地名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

成效

  • “老城厢”地名得到完整保留,成为城市文化名片。
  • 带动了区域旅游发展,提升了居民文化认同感。
  • 为其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4.2 案例二:某新区道路命名实践

背景:某新区规划建设多条道路,需按照新条例要求进行科学命名。

实践过程

  1. 前期调研:收集新区历史资料、规划文件,了解区域功能定位和文化特色。
  2. 命名原则:确定以“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时代特征”为核心原则,避免使用生僻字。
  3. 方案制定:拟定三套命名方案,如“科技大道”“创新路”“未来街”等,进行文化内涵和社会接受度评估。
  4. 专家论证:邀请历史、地理、语言、规划等领域专家组成论证小组,对方案进行评审,推荐“科技大道”“创新路”等方案。
  5. 公示公告: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告、媒体等多渠道公示,公示期30日,收集反馈意见。
  6. 批准备案: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7. 档案管理:建立道路命名档案,纳入地名数据库。

成效

  • 道路名称科学、规范,体现了新区的科技和创新特色。
  • 公众参与度高,社会接受度好,避免了后续更名纠纷。
  • 为新区其他地名命名提供了标准流程和范例。

五、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新条例对虚拟空间地名的管理有何具体要求?

解答:新条例将虚拟空间地名纳入管理范围,要求其命名应遵循基本原则,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避免使用生僻字、异体字、繁体字。具体操作中,虚拟空间地名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需提供命名依据、文化内涵说明等材料。例如,某互联网公司开发的虚拟社区“元宇宙小镇”,需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并确保名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问题2: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如何申报和认定?

解答: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和认定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1. 申报主体: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文化部门、社会组织或公民均可提出申报。
  2. 申报材料:包括地名基本信息、历史沿革、文化价值说明、相关文献资料等。
  3. 专家评审:民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估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
  4. 公示与认定:评审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0日,无异议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
  5. 动态管理:保护名录定期评估和更新,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出。

问题3:跨部门协同中遇到职责不清问题如何解决?

解答:遇到职责不清问题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查阅法规:首先查阅《地名管理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
  2. 联席会议:提请召开地名管理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通常为民政部门)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3. 上级请示:若联席会议无法解决,可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请示,明确职责分工。
  4. 联合发文:针对常见问题,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主体。

六、未来展望

随着新条例的深入实施,地名管理将呈现以下趋势:

  1. 数字化管理全面普及:地名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将成为标配,实现地名信息“一网通办”。
  2. 文化保护与利用并重:地名文化遗产将得到更系统的保护和更创新的利用,成为文旅融合的重要载体。
  3. 公众参与常态化:地名命名、更名将更加注重公众意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家论证的多元共治格局。
  4. 国际化与标准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地名的国际标准化和跨文化传播将更加重要。

七、结语

新旧《地名管理条例》的对比,体现了我国地名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从“管理”到“服务”、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新条例的实施,不仅为地名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地名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开辟了新路径。对于相关从业者而言,深入理解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掌握实践应用要点,是做好新时代地名工作的关键。希望本文的解读与指南,能为您的工作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