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素质、适应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四川省财政厅对会计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一直处于行业前列。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最新进度,帮助您了解相关政策、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政策概述
1. 政策依据
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主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目的与意义
会计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继续教育对象
1. 对象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 具体情况
- 有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
- 无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
- 有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
以上三种情况均需在通过会计职称考试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内容
1. 公需科目
必修主题为:数字经济与驱动发展。
2. 专业科目
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四、继续教育形式
1. 网络学习
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
2. 面授学习
参加面授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组织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学习记录进行登记。
3. 其他方式
以其他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学分要求
1. 总学分
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
2. 专业科目学分
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六、查询与登记
1. 查询方式
- 四川财政官网查询:http://czt.sc.gov.cn/
- 四川会计网官网查询:https://www.sckuaiji.org
-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 四川会计网公众号(手机查询)
2. 登记流程
完成学习后,根据所选形式进行登记。
七、注意事项
1. 完成时间
全省行政区域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2. 补学规定
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八、总结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了解最新进度,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有助于提高自身竞争力,为我国会计事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