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政务督查的现实挑战与本质意义
政务督查作为政府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其核心使命在于推动政策落地、保障政令畅通、提升行政效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现象却如影随形,成为制约督查实效的顽疾。所谓”形式主义”,是指在督查过程中过分注重表面形式、程序合规,而忽视了问题实质和解决效果;”走过场”则是指督查流于表面应付,缺乏深度思考和实质性推动。这些问题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会消解政府公信力,阻碍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务督查的本质应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它不应是简单的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而应是共同面对问题、协同推进工作的治理机制。因此,如何避免形式主义与走过场,让督查回归”真思考、真解决问题”的本源,成为当前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问题表现、成因分析、解决路径等多个维度,系统探讨政务督查提质增效的实践策略。
一、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具体表现及危害
1.1 督查过程中的典型形式主义现象
在政务督查实践中,形式主义往往以多种隐蔽方式呈现。首先是过度留痕管理,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督查异化为”材料督查”,要求基层提供大量台账、报表、照片等痕迹资料,似乎材料越厚、记录越全,工作就越扎实。某市在督查乡村振兴工作时,要求村级组织提供近3年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资金使用明细等30余类材料,总页数超过2000页,而实际走访农户却发现,许多项目并未真正落地见效。
其次是督查频次泛滥,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严重。基层单位常常面临”上午省里查、下午市里看、明天县里来”的窘境,不同部门的督查标准不一、要求各异,导致基层疲于应付,无法将精力集中到实际工作上。某县一年内接受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达120余次,平均每天都有督查组在基层,干部戏称”不是在迎检,就是在迎检的路上”。
第三是重程序轻实质,督查只看”有没有”不看”好不好”。比如在督查”放管服”改革时,只看事项是否下放、流程是否公示,而不关注下放事项承接是否顺畅、企业群众办事是否真正便利。某部门将100多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基层,但未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导致大量事项”接不住、用不好”,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
1.2 走过场的具体表现与深层危害
走过场的核心特征是应付了事、敷衍塞责。一些督查组在出发前就已定好”一切正常”的调子,督查过程变成”走过场”的表演。某督查组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提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单位,路线、点位均由被督查单位安排,督查时只看”样板间”、听”标准汇报”,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最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另一种典型表现是报喜不报忧,督查报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或者将问题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某省在督查环保整改时,对群众举报的10个重点问题,督查报告中仅提及2个已解决,其余8个要么回避不谈,要么以”正在推进”搪塞,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复投诉。
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危害是系统性的。它扭曲信息传递,使上级无法掌握真实情况,决策失去依据;浪费行政资源,大量人力物力消耗在无谓的迎检准备中;损害政府公信力,群众看到的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表演,对政府承诺失去信任;挫伤干部积极性,实干者得不到认可,投机者反而得利,形成逆向淘汰。
2. 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成因分析
2.1 考核导向偏差与激励机制扭曲
当前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过于强调”可见成果”和”量化指标”,导致被督查单位将大量精力投入到”造盆景”、”装门面”上。比如,某市将”领导批示次数”、”媒体报道数量”作为考核加分项,基层单位便热衷于制造”亮点”、包装”经验”,而对需要长期投入的基础性工作缺乏动力。这种考核导向下,督查自然成为”表演”和”被表演”的过程。
同时,问责机制的简单化也加剧了形式主义。一些地方实行”一刀切”的问责标准,只要督查发现问题就追责,导致基层干部”怕出事、怕担责”,宁愿不做事也不能出错,或者在督查时掩盖问题、粉饰太平。某县因一次督查中发现3个村存在账目不规范问题,就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全部诫勉谈话,此后该乡镇所有工作都要求”万无一失”,大量时间用于自查自纠、完善材料,反而影响了正常工作推进。
2.2 督查能力不足与方法落后
部分督查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不懂业务、不会调研、不善分析,只能依赖材料、依赖汇报、依赖套路。某督查组在检查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时,由于不懂技术、不了解企业,只能让企业提供材料清单,按图索骥打勾确认,对政策是否真正惠及企业、企业还有哪些痛点难点一无所知。
督查方法上,过度依赖传统手段,不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技术。一些地方的督查还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开座谈会”的老三样,对群众的真实诉求、政策的实际效果缺乏有效获取渠道。某市督查民生实事时,仅通过座谈会了解情况,参会人员都是精心挑选的”代表”,发言内容提前审核,而真正有意见的群众却无法发声,导致督查结果严重失真。
2.3 责任边界不清与协同机制缺失
督查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责任划分不清晰,导致”九龙治水”、推诿扯皮。某市督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住建、发改、财政、城管、街道等多个单位,由于牵头部门不明确,各部门都从自身角度出发,对交叉事项互相推诿,督查时各说各话,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此外,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也影响了督查实效。上级督查掌握的信息与基层实际情况脱节,基层反映的问题在上级部门间”空转”,无法形成合力。某县在督查中发现,省里下放的某项审批权限,由于市里未同步调整相关系统配置,导致基层”有权限、无系统”,事项根本无法办理,而这个问题在层层上报中被”过滤”掉了。
3. 真思考:避免形式主义的核心理念
3.1 从”检查思维”到”治理思维”的转变
真思考首先要求理念的根本转变。督查不应是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和”挑刺”,而应是共同面对问题、协同推进工作的”治理”过程。某市在督查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时,改变过去”单向检查”模式,组织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同题共答”,一起分析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督查过程变成了政策优化的研讨过程,最终推动出台了10余项改革措施,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
这种转变的核心是树立”用户思维”,督查的最终目的是让政策惠及群众和企业,而不是完成上级任务。督查组要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政策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某督查组在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时,不只看企业申报材料齐不齐,更深入企业财务室、生产车间,了解资金是否真正到账、政策是否真正解渴,发现并解决了”申报流程繁琐”、”资金拨付滞后”等3个关键问题。
3.2 从”材料依赖”到”现场验证”的转向
真思考必须扎根于现场、求证于实情。材料可以包装,但现场不会说谎。某督查组在督查环保整改时,不提前通知、不要陪同,直奔问题现场,用无人机航拍、水质快速检测包等工具,发现企业存在夜间偷排、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而这些在材料中是完全看不到的。
现场验证的关键是”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某市推行”暗访+随机抽样”的督查方式,督查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设固定路线,不搞层层陪同,直接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群众家中,获取了大量真实信息。在一次农村饮水安全督查中,督查组通过随机走访20户农户,发现3户存在季节性断水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乡镇的汇报材料中都被”已解决”了。
3.3 从”单向反馈”到”双向互动”的升级
真思考需要建立平等的对话机制,鼓励被督查单位说实话、讲真话。某督查组在督查国企改革时,专门设置”吐槽会”环节,让企业负责人抛开顾虑,讲真话、诉实情,了解到”政策执行一刀切”、”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真实困境,进而推动出台了差异化改革政策。
同时,要重视群众参与,让服务对象成为督查的”眼睛”和”耳朵”。某市在督查民生实事时,通过政府热线、网络平台、随机入户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2000余条,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倒逼基层从”应付督查”转向”服务群众”。
4. 解决真问题:系统化的实践路径
4.1 建立科学精准的督查计划机制
源头控制是关键。要建立年度督查计划统筹制度,所有督查事项必须纳入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某省实行”督查事项清单制”,每年初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各部门的督查需求进行统筹,合并同类项,剔除不合理项,将年度督查事项从80多项压缩到30多项,减少重复督查70%以上。
精准选题是核心。督查选题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某市建立”督查选题三原则”:是否影响全局工作、是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否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据这些原则,精准筛选出”老旧小区改造”、”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重点督查事项,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查深查透。
4.2 创新督查方式方法
分类施策是前提。不同类型的督查事项应采用不同的方式。对政策落实类督查,采用”政策效应分析法”,通过数据对比、案例剖析评估政策效果;对问题整改类督查,采用”销号制”,明确整改标准、时限、责任人,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民生实事类督查,采用”体验式督查”,督查人员以普通群众身份办事,感受服务质量和效率。
技术赋能是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提升督查智能化水平。某市开发”智慧督查”平台,整合12345热线、信访、网络舆情等数据,通过算法分析,自动识别热点问题和风险点,为精准督查提供数据支撑。平台运行一年,问题发现率提升40%,督查效率提升60%。
联合督查是有效方式。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组织跨部门联合督查组,一次性查清问题、明确责任、提出方案。某市在督查”保交楼”工作时,组织住建、金融、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一次性解决了项目资金、产权办理、司法查封等5个关键问题,避免了来回扯皮。
4.3 强化结果运用与闭环管理
建立”发现-反馈-整改-评估-销号”的闭环机制。某市实行督查问题”红黄蓝”三色管理:红色问题(影响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牌督办;黄色问题(局部性、阶段性)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整改;蓝色问题(一般性)由责任单位自行整改。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接受监督。
强化激励约束。将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直接挂钩。某省出台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对整改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这种”双向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引入第三方评估。对重大督查事项的整改效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确保客观公正。某市在督查”双减”政策落实后,委托高校专家组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发现并解决了”课后服务质量不高”、”教师负担加重”等深层次问题。
4.4 提升督查队伍专业化水平
严把入口关。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督查队伍。某市督查室规定,新进督查干部必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调研分析能力。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督查业务培训,学习政策法规、调研方法、沟通技巧、数据分析等知识。某省每年举办督查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企业代表授课,提升督查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建立专家库。吸纳各领域专业人才参与督查工作,为精准督查提供智力支持。某市建立200人的督查专家库,涵盖经济、法律、环保、民生等领域,督查时根据需要抽调专家参与,提升了督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5. 技术赋能:现代督查工具的应用
5.1 大数据在督查中的应用
大数据技术能够整合海量信息、发现隐藏规律、预测风险趋势,为督查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某市整合12345热线、信访、网络舆情、领导信箱等10多个渠道的数据,建立”民生诉求数据库”,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动识别热点问题和风险点。比如,系统发现某区域”夜间施工扰民”投诉在一个月内激增300%,自动触发预警,督查组立即介入,发现是某重点项目为赶工期违规施工,随即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单位。
数据对比分析是发现真问题的利器。某省督查组在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时,将税务部门的企业申报数据、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数据、银行部门的资金到账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发现有12%的企业申报了但未实际享受到政策,深入调查发现是部门间信息不畅导致”政策空转”,推动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5.2 区块链技术在督查中的应用
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非常适合用于督查过程管理和证据固定。某市在督查环保整改时,将企业的监测数据、整改过程、验收结果全部上链,数据一旦录入无法修改,有效防止了数据造假。督查组通过查看区块链记录,可以清晰追溯企业的整改全过程,确保整改真实有效。
智能合约可以实现督查整改的自动监督。某市将督查整改要求写入智能合约,设定整改时限和标准,一旦到期未完成,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向相关领导推送信息,避免了人工催办的滞后性和随意性。
5.3 人工智能在督查中的应用
智能问答系统可以辅助督查人员快速获取政策信息。某市开发”督查通”APP,内置政策法规库和智能问答功能,督查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查询相关政策、标准、案例,提升了督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图像识别技术可以用于现场核查。某督查组在检查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时,利用无人机航拍和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比对拆除前后的影像数据,快速确认拆除面积、位置,防止虚假整改。相比人工核查,效率提升10倍以上,准确率达到98%。
6. 制度保障:构建长效机制
6.1 完善督查工作法规体系
明确督查的法律地位和权限边界。建议制定《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明确督查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责任等,使督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某省率先出台《政府督查工作办法》,对督查计划、实施、结果运用等作出系统规定,有效规范了督查行为,减少了随意督查。
建立督查事项准入制度。规定所有督查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必要性评估、统筹协调等程序,防止部门随意扩大督查范围。某市规定,新增督查事项必须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审查,确保督查事项聚焦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6.2 建立督查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统筹机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一管理各类督查事项。某省成立”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所有省级督查事项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批,有效解决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问题。
建立督查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各部门督查信息壁垒,实现督查计划、过程、结果共享,避免重复督查。某市开发”督查云平台”,各部门的督查计划、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部上传,其他部门可以实时查看,有效减少了重复检查。
6.3 强化督查责任追究
建立督查责任倒查机制。对因督查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者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倒查督查人员责任。某市规定,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到底,如果问题反弹或整改不力,要追究督查组”回头看”不力的责任。
建立督查人员负面清单。对督查中违反纪律、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督查人员,列入负面清单,取消督查资格。某省实行督查干部”红黄牌”制度,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督查干部亮黄牌警告,两次亮黄牌或一次亮红牌的,调离督查岗位。
7. 案例分析:从形式到实效的转变
7.1 案例一:某市”营商环境督查”的转型之路
某市过去营商环境督查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督查前发通知、定路线,督查时听汇报、看材料,督查后发通报、要报告。基层企业疲于应付,实际效果不佳。2022年,该市彻底改革督查方式:
第一步,转变理念。提出”督查就是服务”的理念,督查组与企业”结对子”,定期走访,了解实际困难。
第二步,创新方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企业,以普通办事群众身份体验办事流程,发现”材料重复提交”、”审批时限过长”等15个具体问题。
第三步,闭环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三单制度,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标准,整改完成后由企业签字确认。
第四步,效果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企业满意度从改革前的68%提升到92%。
这一转型,使该市营商环境排名从全省第12位跃升至第3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成为全省标杆。
7.2 案例二:某县”民生实事督查”的真解决问题
某县在督查民生实事时,发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年年督查、年年整改,但群众仍有反映。深入分析发现,过去督查只看”有没有通水”,不看”有没有水喝”、”水质好不好”。
2023年,该县改变督查方式:
一是改变督查标准。将”通水率”改为”用水保障率”,不仅看管道是否铺设,更看水源是否稳定、水质是否达标、群众是否用得起。
二是改变督查方法。督查组不打招呼,随机到农户家中,打开水龙头看有没有水,用简易检测包测水质,询问水价和缴费情况。
三是改变整改方式。发现季节性断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后,不是简单要求”限期整改”,而是组织水利、环保、财政等部门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方案,投入专项资金改造供水管网、建设备用水源。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乡镇年度考核,权重占30%,并建立群众监督热线,发现问题随时举报。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该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群众满意度从72%提升到95%,相关经验被全省推广。
8. 结语:回归本源,方得始终
政务督查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关键在于回归”解决问题”的本源。这需要理念的转变、方法的创新、制度的保障和技术的支撑,但最根本的,是督查人员要真思考——思考政策的本意、思考基层的难处、思考群众的需求、思考问题的根源。
真思考,才能发现真问题;真思考,才能解决真问题。当督查不再是”找茬”而是”找解”,不再是”检查”而是”共建”,不再是”应付”而是”担当”时,政务督查才能真正成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有力工具,成为连接政策与民意的桥梁,成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利器。
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需要每一位督查工作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担当作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让政务督查回归本源、发挥实效,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 政务督查如何避免形式主义与走过场 真思考才能解决真问题
引言:政务督查的现实挑战与本质意义
政务督查作为政府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其核心使命在于推动政策落地、保障政令畅通、提升行政效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现象却如影随形,成为制约督查实效的顽疾。所谓”形式主义”,是指在督查过程中过分注重表面形式、程序合规,而忽视了问题实质和解决效果;”走过场”则是指督查流于表面应付,缺乏深度思考和实质性推动。这些问题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会消解政府公信力,阻碍政策目标的实现。
政务督查的本质应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它不应是简单的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而应是共同面对问题、协同推进工作的治理机制。因此,如何避免形式主义与走过场,让督查回归”真思考、真解决问题”的本源,成为当前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问题表现、成因分析、解决路径等多个维度,系统探讨政务督查提质增效的实践策略。
一、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具体表现及危害
1.1 督查过程中的典型形式主义现象
在政务督查实践中,形式主义往往以多种隐蔽方式呈现。首先是过度留痕管理,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督查异化为”材料督查”,要求基层提供大量台账、报表、照片等痕迹资料,似乎材料越厚、记录越全,工作就越扎实。某市在督查乡村振兴工作时,要求村级组织提供近3年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资金使用明细等30余类材料,总页数超过2000页,而实际走访农户却发现,许多项目并未真正落地见效。
其次是督查频次泛滥,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严重。基层单位常常面临”上午省里查、下午市里看、明天县里来”的窘境,不同部门的督查标准不一、要求各异,导致基层疲于应付,无法将精力集中到实际工作上。某县一年内接受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达120余次,平均每天都有督查组在基层,干部戏称”不是在迎检,就是在迎检的路上”。
第三是重程序轻实质,督查只看”有没有”不看”好不好”。比如在督查”放管服”改革时,只看事项是否下放、流程是否公示,而不关注下放事项承接是否顺畅、企业群众办事是否真正便利。某部门将100多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基层,但未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导致大量事项”接不住、用不好”,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
1.2 走过场的具体表现与深层危害
走过场的核心特征是应付了事、敷衍塞责。一些督查组在出发前就已定好”一切正常”的调子,督查过程变成”走过场”的表演。某督查组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提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单位,路线、点位均由被督查单位安排,督查时只看”样板间”、听”标准汇报”,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最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另一种典型表现是报喜不报忧,督查报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或者将问题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某省在督查环保整改时,对群众举报的10个重点问题,督查报告中仅提及2个已解决,其余8个要么回避不谈,要么以”正在推进”搪塞,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复投诉。
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危害是系统性的。它扭曲信息传递,使上级无法掌握真实情况,决策失去依据;浪费行政资源,大量人力物力消耗在无谓的迎检准备中;损害政府公信力,群众看到的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表演,对政府承诺失去信任;挫伤干部积极性,实干者得不到认可,投机者反而得利,形成逆向淘汰。
2. 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的成因分析
2.1 考核导向偏差与激励机制扭曲
当前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过于强调”可见成果”和”量化指标”,导致被督查单位将大量精力投入到”造盆景”、”装门面”上。比如,某市将”领导批示次数”、”媒体报道数量”作为考核加分项,基层单位便热衷于制造”亮点”、包装”经验”,而对需要长期投入的基础性工作缺乏动力。这种考核导向下,督查自然成为”表演”和”被表演”的过程。
同时,问责机制的简单化也加剧了形式主义。一些地方实行”一刀切”的问责标准,只要督查发现问题就追责,导致基层干部”怕出事、怕担责”,宁愿不做事也不能出错,或者在督查时掩盖问题、粉饰太平。某县因一次督查中发现3个村存在账目不规范问题,就对乡镇主要负责人全部诫勉谈话,此后该乡镇所有工作都要求”万无一失”,大量时间用于自查自纠、完善材料,反而影响了正常工作推进。
2.2 督查能力不足与方法落后
部分督查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不懂业务、不会调研、不善分析,只能依赖材料、依赖汇报、依赖套路。某督查组在检查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时,由于不懂技术、不了解企业,只能让企业提供材料清单,按图索骥打勾确认,对政策是否真正惠及企业、企业还有哪些痛点难点一无所知。
督查方法上,过度依赖传统手段,不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技术。一些地方的督查还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开座谈会”的老三样,对群众的真实诉求、政策的实际效果缺乏有效获取渠道。某市督查民生实事时,仅通过座谈会了解情况,参会人员都是精心挑选的”代表”,发言内容提前审核,而真正有意见的群众却无法发声,导致督查结果严重失真。
2.3 责任边界不清与协同机制缺失
督查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责任划分不清晰,导致”九龙治水”、推诿扯皮。某市督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住建、发改、财政、城管、街道等多个单位,由于牵头部门不明确,各部门都从自身角度出发,对交叉事项互相推诿,督查时各说各话,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此外,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也影响了督查实效。上级督查掌握的信息与基层实际情况脱节,基层反映的问题在上级部门间”空转”,无法形成合力。某县在督查中发现,省里下放的某项审批权限,由于市里未同步调整相关系统配置,导致基层”有权限、无系统”,事项根本无法办理,而这个问题在层层上报中被”过滤”掉了。
3. 真思考:避免形式主义的核心理念
3.1 从”检查思维”到”治理思维”的转变
真思考首先要求理念的根本转变。督查不应是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和”挑刺”,而应是共同面对问题、协同推进工作的”治理”过程。某市在督查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时,改变过去”单向检查”模式,组织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同题共答”,一起分析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督查过程变成了政策优化的研讨过程,最终推动出台了10余项改革措施,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
这种转变的核心是树立”用户思维”,督查的最终目的是让政策惠及群众和企业,而不是完成上级任务。督查组要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政策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某督查组在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时,不只看企业申报材料齐不齐,更深入企业财务室、生产车间,了解资金是否真正到账、政策是否真正解渴,发现并解决了”申报流程繁琐”、”资金拨付滞后”等3个关键问题。
3.2 从”材料依赖”到”现场验证”的转向
真思考必须扎根于现场、求证于实情。材料可以包装,但现场不会说谎。某督查组在督查环保整改时,不提前通知、不要陪同,直奔问题现场,用无人机航拍、水质快速检测包等工具,发现企业存在夜间偷排、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而这些在材料中是完全看不到的。
现场验证的关键是”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某市推行”暗访+随机抽样”的督查方式,督查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设固定路线,不搞层层陪同,直接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群众家中,获取了大量真实信息。在一次农村饮水安全督查中,督查组通过随机走访20户农户,发现3户存在季节性断水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乡镇的汇报材料中都被”已解决”了。
3.3 从”单向反馈”到”双向互动”的升级
真思考需要建立平等的对话机制,鼓励被督查单位说实话、讲真话。某督查组在督查国企改革时,专门设置”吐槽会”环节,让企业负责人抛开顾虑,讲真话、诉实情,了解到”政策执行一刀切”、”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等真实困境,进而推动出台了差异化改革政策。
同时,要重视群众参与,让服务对象成为督查的”眼睛”和”耳朵”。某市在督查民生实事时,通过政府热线、网络平台、随机入户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2000余条,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核心指标,倒逼基层从”应付督查”转向”服务群众”。
4. 解决真问题:系统化的实践路径
4.1 建立科学精准的督查计划机制
源头控制是关键。要建立年度督查计划统筹制度,所有督查事项必须纳入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某省实行”督查事项清单制”,每年初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对各部门的督查需求进行统筹,合并同类项,剔除不合理项,将年度督查事项从80多项压缩到30多项,减少重复督查70%以上。
精准选题是核心。督查选题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某市建立”督查选题三原则”:是否影响全局工作、是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否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据这些原则,精准筛选出”老旧小区改造”、”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重点督查事项,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查深查透。
4.2 创新督查方式方法
分类施策是前提。不同类型的督查事项应采用不同的方式。对政策落实类督查,采用”政策效应分析法”,通过数据对比、案例剖析评估政策效果;对问题整改类督查,采用”销号制”,明确整改标准、时限、责任人,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对民生实事类督查,采用”体验式督查”,督查人员以普通群众身份办事,感受服务质量和效率。
技术赋能是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提升督查智能化水平。某市开发”智慧督查”平台,整合12345热线、信访、网络舆情等数据,通过算法分析,自动识别热点问题和风险点,为精准督查提供数据支撑。平台运行一年,问题发现率提升40%,督查效率提升60%。
联合督查是有效方式。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组织跨部门联合督查组,一次性查清问题、明确责任、提出方案。某市在督查”保交楼”工作时,组织住建、金融、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一次性解决了项目资金、产权办理、司法查封等5个关键问题,避免了来回扯皮。
4.3 强化结果运用与闭环管理
建立”发现-反馈-整改-评估-销号”的闭环机制。某市实行督查问题”红黄蓝”三色管理:红色问题(影响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牌督办;黄色问题(局部性、阶段性)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整改;蓝色问题(一般性)由责任单位自行整改。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接受监督。
强化激励约束。将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直接挂钩。某省出台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对整改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这种”双向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了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引入第三方评估。对重大督查事项的整改效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估,确保客观公正。某市在督查”双减”政策落实后,委托高校专家组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发现并解决了”课后服务质量不高”、”教师负担加重”等深层次问题。
4.4 提升督查队伍专业化水平
严把入口关。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督查队伍。某市督查室规定,新进督查干部必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调研分析能力。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督查业务培训,学习政策法规、调研方法、沟通技巧、数据分析等知识。某省每年举办督查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企业代表授课,提升督查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建立专家库。吸纳各领域专业人才参与督查工作,为精准督查提供智力支持。某市建立200人的督查专家库,涵盖经济、法律、环保、民生等领域,督查时根据需要抽调专家参与,提升了督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5. 技术赋能:现代督查工具的应用
5.1 大数据在督查中的应用
大数据技术能够整合海量信息、发现隐藏规律、预测风险趋势,为督查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某市整合12345热线、信访、网络舆情、领导信箱等10多个渠道的数据,建立”民生诉求数据库”,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动识别热点问题和风险点。比如,系统发现某区域”夜间施工扰民”投诉在一个月内激增300%,自动触发预警,督查组立即介入,发现是某重点项目为赶工期违规施工,随即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单位。
数据对比分析是发现真问题的利器。某省督查组在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时,将税务部门的企业申报数据、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数据、银行部门的资金到账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发现有12%的企业申报了但未实际享受到政策,深入调查发现是部门间信息不畅导致”政策空转”,推动建立了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5.2 区块链技术在督查中的应用
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非常适合用于督查过程管理和证据固定。某市在督查环保整改时,将企业的监测数据、整改过程、验收结果全部上链,数据一旦录入无法修改,有效防止了数据造假。督查组通过查看区块链记录,可以清晰追溯企业的整改全过程,确保整改真实有效。
智能合约可以实现督查整改的自动监督。某市将督查整改要求写入智能合约,设定整改时限和标准,一旦到期未完成,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向相关领导推送信息,避免了人工催办的滞后性和随意性。
5.3 人工智能在督查中的应用
智能问答系统可以辅助督查人员快速获取政策信息。某市开发”督查通”APP,内置政策法规库和智能问答功能,督查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查询相关政策、标准、案例,提升了督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图像识别技术可以用于现场核查。某督查组在检查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时,利用无人机航拍和AI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比对拆除前后的影像数据,快速确认拆除面积、位置,防止虚假整改。相比人工核查,效率提升10倍以上,准确率达到98%。
6. 制度保障:构建长效机制
6.1 完善督查工作法规体系
明确督查的法律地位和权限边界。建议制定《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明确督查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责任等,使督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某省率先出台《政府督查工作办法》,对督查计划、实施、结果运用等作出系统规定,有效规范了督查行为,减少了随意督查。
建立督查事项准入制度。规定所有督查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必要性评估、统筹协调等程序,防止部门随意扩大督查范围。某市规定,新增督查事项必须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审查,确保督查事项聚焦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6.2 建立督查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统筹机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一管理各类督查事项。某省成立”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所有省级督查事项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批,有效解决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问题。
建立督查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各部门督查信息壁垒,实现督查计划、过程、结果共享,避免重复督查。某市开发”督查云平台”,各部门的督查计划、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全部上传,其他部门可以实时查看,有效减少了重复检查。
6.3 强化督查责任追究
建立督查责任倒查机制。对因督查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者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倒查督查人员责任。某市规定,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到底,如果问题反弹或整改不力,要追究督查组”回头看”不力的责任。
建立督查人员负面清单。对督查中违反纪律、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督查人员,列入负面清单,取消督查资格。某省实行督查干部”红黄牌”制度,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督查干部亮黄牌警告,两次亮黄牌或一次亮红牌的,调离督查岗位。
7. 案例分析:从形式到实效的转变
7.1 案例一:某市”营商环境督查”的转型之路
某市过去营商环境督查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督查前发通知、定路线,督查时听汇报、看材料,督查后发通报、要报告。基层企业疲于应付,实际效果不佳。2022年,该市彻底改革督查方式:
第一步,转变理念。提出”督查就是服务”的理念,督查组与企业”结对子”,定期走访,了解实际困难。
第二步,创新方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企业,以普通办事群众身份体验办事流程,发现”材料重复提交”、”审批时限过长”等15个具体问题。
第三步,闭环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三单制度,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标准,整改完成后由企业签字确认。
第四步,效果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企业满意度从改革前的68%提升到92%。
这一转型,使该市营商环境排名从全省第12位跃升至第3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成为全省标杆。
7.2 案例二:某县”民生实事督查”的真解决问题
某县在督查民生实事时,发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年年督查、年年整改,但群众仍有反映。深入分析发现,过去督查只看”有没有通水”,不看”有没有水喝”、”水质好不好”。
2023年,该县改变督查方式:
一是改变督查标准。将”通水率”改为”用水保障率”,不仅看管道是否铺设,更看水源是否稳定、水质是否达标、群众是否用得起。
二是改变督查方法。督查组不打招呼,随机到农户家中,打开水龙头看有没有水,用简易检测包测水质,询问水价和缴费情况。
三是改变整改方式。发现季节性断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后,不是简单要求”限期整改”,而是组织水利、环保、财政等部门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方案,投入专项资金改造供水管网、建设备用水源。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乡镇年度考核,权重占30%,并建立群众监督热线,发现问题随时举报。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该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群众满意度从72%提升到95%,相关经验被全省推广。
8. 结语:回归本源,方得始终
政务督查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关键在于回归”解决问题”的本源。这需要理念的转变、方法的创新、制度的保障和技术的支撑,但最根本的,是督查人员要真思考——思考政策的本意、思考基层的难处、思考群众的需求、思考问题的根源。
真思考,才能发现真问题;真思考,才能解决真问题。当督查不再是”找茬”而是”找解”,不再是”检查”而是”共建”,不再是”应付”而是”担当”时,政务督查才能真正成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有力工具,成为连接政策与民意的桥梁,成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利器。
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需要每一位督查工作者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担当作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让政务督查回归本源、发挥实效,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