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执业药师作为药品监管和药学服务的关键角色,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吉林省对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进行了全新规定,旨在通过提升药师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解锁职业新境界。
吉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新规概述
1. 继续教育目的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确保药师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正确履行其职责。
2.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3. 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等。
4. 继续教育方式
- 网络培训:执业药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 业务培训: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 学历(学位)教育: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 其他方式: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吉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要点
1. 登记制度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 学分获取
- 指定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审批继续教育内容。
- 指导项目:各省级药监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工作。
- 自修项目:药师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自修内容,获取学分。
3. 免培训政策
- 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
- 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
- 可凭相关证明原件,执业药师注册时可替代当年学分证明。
结语
吉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新规的实施,将为药师们提供更多提升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途径,助力药师们解锁职业新境界。通过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执业药师将更好地服务于医药行业,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