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

1. 安全形势严峻

夏季高温,学生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伤亡风险加大。近期,全国已有20多人溺水,12人遇难,其中以孩子占多数。

2. 家长责任

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承担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3. 预防溺水教育

家长要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4. “六不两会”

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1. 认定范围

2019年在周宁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 认定条件

  •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学生暑假参加校外培训

1.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应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以及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2.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要选择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缴费。

3.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索取收费发票,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四、落实“双减”政策

1. 课后服务多元化

周宁县教育局推动课后服务多元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如作业辅导、社团活动等。

2. 鼓励有资质的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部分学校聘请校外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如周宁县骄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周宁县新韵教育培训学校等。

3. 优化课程,满足多元需求

周宁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优化课程设置,内容更加丰富,满足多元兴趣需求。

4. 整合资源,强化师资力量

周宁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整合资源,强化师资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功能教室,实行小班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