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基层党支部而言,规范、严谨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仅是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更是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夯实组织基础的关键环节。本文将详细解析发展党员的完整流程,并针对实际操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旨在为党务工作者提供清晰、实用的指导。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1 总体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1.2 基本原则

  • 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表现。
  •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 注重在青年和生产、工作、科研一线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 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严谨、可追溯。

二、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与详细流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分为五个主要阶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下面将对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阶段: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1.1 申请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1.2 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书面提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 对党的认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
  2. 入党动机(为什么要入党)。
  3. 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
  4. 自身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5. 表明态度(愿意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示例:入党申请书开头可写:“敬爱的党组织: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1.3 党组织的初步工作

  • 接收申请:党支部应在收到申请书后,及时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和思想状况。
  • 建立档案:将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等材料存入“入党申请人档案”。
  • 指定联系人: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申请人的联系人(或称“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

2.2.1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过党组织至少六个月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以下条件后,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 工作、学习表现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3. 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4. 能够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确定程序

  1. 党小组推荐(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有党小组)。
  2.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 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应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党支部重新研究。

2.2.2 培养教育与考察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培养教育:

  1. 指定培养联系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负责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2.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如党课学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使其接受党内生活的熏陶。
  3. 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其在实践中锻炼,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4. 定期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至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正式谈话,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
  5. 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史等。

示例: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应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内容(思想汇报、学习体会、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等)、谈话人意见。

2.2.3 动态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变动单位时,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其培养教育情况和相关材料转给新单位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确定与政治审查)

2.3.1 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需经过以下程序:

  1. 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2. 党支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4. 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2.3.2 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4.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

  • 同本人谈话。
  •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 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 必要时,可以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必须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政审报告,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政审报告应客观、全面、准确,不得含糊其辞。政审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一般应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如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等)。

示例:政审报告格式可参考:

关于XXX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 一、本人基本情况 二、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三、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四、本人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五、审查结论 审查人:XXX(党支部书记) 审查单位:XXX党支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3.3 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培训内容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更深入,包括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章党规党纪等。

2.3.4 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3.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5. 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接收与转正)

2.4.1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接收预备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 发展对象汇报: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3. 支委会报告: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 与会党员讨论: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5. 无记名投票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含半数),方为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 宣布决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是否通过的决议。
  7. 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通过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需填写相应意见。
  8. 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政审报告、集中培训结业证书、支部大会决议等材料整理成册,报上级党委审批。

示例: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XX名,实到XX名,赞成XX名,反对XX名,弃权XX名。表决结果:通过。”

2.4.2 上级党委审批

上级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和考察。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思想觉悟、现实表现等。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应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4.3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主要工作包括:

  1. 继续进行培养教育:通过党课、组织生活、分配适当工作等方式,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
  2. 定期考察:入党介绍人(或指定联系人)每季度至少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正式谈话,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
  3.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教育。
  4. 按期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转正程序

  1. 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2. 党小组提出意见
  3. 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 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根据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考察情况等,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5.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程序与接收预备党员类似,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表决通过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6. 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将转正申请、预备期考察材料、支部大会决议等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和本人。
  7. 材料归档:转正后,所有材料应存入党员个人档案。

示例: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应包含:预备期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对党的认识的深化,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明确请求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五阶段:正式党员(转正后)

2.5.1 转正后的工作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即成为正式党员,享有正式党员的权利,履行正式党员的义务。党组织应继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其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5.2 材料归档

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培养考察表、政审报告、转正申请、支部大会决议等)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入党员个人档案。对于流动党员,材料应随组织关系转移。

三、常见问题解答(Q&A)

问题1:入党申请书可以打印吗?

:原则上要求手写,以体现申请人的诚意和严肃性。但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申请人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手写,经党组织同意,可以打印。但打印稿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和注明日期。建议尽量手写。

问题2: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有什么区别?

  • 培养联系人:在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由党支部指定,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培养”阶段的负责人。
  • 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阶段,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指定,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支部大会上介绍情况,是“发展”阶段的负责人。
  • 联系:通常情况下,培养联系人可以自然转为入党介绍人,但并非必须。

问题3:政治审查中,如何确定“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属,通常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抚养其成长的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还应包括公婆、岳父母等姻亲关系。对于关系一般或影响较小的亲属,可以不进行审查。具体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能全面反映其政治背景为原则。

问题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足怎么办?

:根据规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会议才有效。如果到会人数不足,应改期召开。不能为了赶进度而让不符合条件的会议通过决议。

问题5:预备党员可以担任党内职务吗?

不可以。根据党章规定,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担任党内职务(如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等)。但可以担任党外职务(如行政职务、群众组织职务等)。

问题6:发展党员工作中,如何防止“近亲繁殖”和“关系户”?

: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执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搞变通。
  2.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对发展对象的评价。
  3. 加强监督: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违规操作的要严肃处理。
  4. 实行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应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 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7: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 入党申请人:无固定时间要求,从递交申请书开始。
  • 入党积极分子: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至少培养一年(12个月)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 发展对象: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开始,到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时间相对较短,但必须完成政审、集中培训等程序。
  •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 正式党员:转正后即为正式党员。

注意:以上时间要求是最低要求,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程度灵活掌握,但不能低于规定时间。

问题8:发展党员工作中,如何做好档案材料的管理?

: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必须规范管理:

  1. 专人负责: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如组织委员)负责党员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2. 及时归档:每个阶段的材料应及时收集,避免遗漏。特别是《入党志愿书》必须使用中组部统一印制的版本,填写要规范、准确。
  3. 安全保管:档案材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防潮的地方,防止丢失、损坏。
  4. 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档案材料应随组织关系一并转移。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转移,应妥善保管,并尽快办理转移手续。
  5. 定期检查:党支部应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完整、规范。

四、结语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党的事业长远发展。基层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切实把好入口关。通过本文的详细解析和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为党务工作者提供清晰的指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为党组织输送更多优秀的新生力量。

在实际工作中,党务工作者还应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与时俱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